农牧发〔2017〕3号
农业部关于10起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案件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2016年,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与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认真贯彻实施《草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断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破坏草原资源涉嫌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各种破坏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全年全国共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15000余起,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00多起。为进一步增强草原执法的威慑力,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其中10起破坏草原资源的犯罪案件通报如下。
一、黑龙江省富裕县王首发非法开垦草原案
王首发于2016年4月至5月期间在富裕县友谊乡三家子村实施非法开垦草原行为。2016年5月1日,富裕县草原监理站接到举报后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王首发非法开垦草原71.12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16年9月26日,富裕县草原监理站将此案移送至县公安局。2016年11月4日,富裕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王首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二、青海省格尔木市冶永福非法开垦草原案
冶永福于2014年11月在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阿拉尔村实施非法开垦草原行为。2015年4月26日,格尔木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冶永福非法开垦草原402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15年6月4日,格尔木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将此案移送至格尔木市公安局。2016年3月15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冶永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三、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王宝音达来非法开垦草原案
王宝音达来于2016年4月在自家居住点周围的草原上实施非法开垦草原行为,毁草种树。2016年4月26日,科尔沁右翼中旗草原监理所接到举报后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王宝音达来非法开垦草原35.13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16年5月25日,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业局将此案移送至旗公安局。2016年11月25日,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王宝音达来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四、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董景波等三人非法开垦草原案
董景波、上官树平、王德利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在前郭县蒙古艾里乡重字井村实施非法开垦草原行为,开发为水田。2015年7月15日,前郭县草原监理中心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草原承包人董景波,系前郭县蒙古艾里乡水利所所长。董景波把草原分别转包给上官树平、王德利并同意其二人以开发水田为目的非法开垦草原696亩,三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15年9月6日,前郭县畜牧业管理局将此案移送至县公安局。2016年12月13日,前郭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董景波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上官树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五千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王德利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五、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张怀军等五人非法开垦草原案
张怀军、张怀金、胡耀兵、韩志德、胡耀忠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在红寺堡区慈善大道39公里处实施非法开垦草原行为。2016年5月9日,红寺堡区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接到举报后,与红寺堡区国土资源局联合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张怀军、张怀金、胡耀兵、韩志德、胡耀忠五人非法开垦草原644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16年6月22日,红寺堡区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将此案移送至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2016年10月13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张怀军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张怀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胡耀兵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韩志德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胡耀忠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六、甘肃省瓜州县徐进元非法开垦草原案
徐进元于2015年9月底在瓜州县三道沟镇四道沟村实施非法开垦草原行为。2015年10月8日,瓜州县草原监理站接到举报后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徐进元非法开垦草原98.78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15年11月4日,瓜州县农牧局将此案移送至县公安局。2016年1月29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徐进元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张俊明非法开垦草原案
张俊明于2014年7月15日在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东滩村实施非法开垦草原行为。2014年7月26日,呼图壁县畜牧兽医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张俊明非法开垦草原面积467.4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14年7月30日,呼图壁县畜牧兽医局将此案移送至县公安局。2016年6月8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张俊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就本案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做出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张俊明向原告呼图壁县畜牧兽医局一次性赔偿草原植被恢复费68367.5元。
八、云南省会泽县李友清非法开垦草原案
李友清于2015年2月4日在会泽县驾车乡大水村实施非法开垦草原行为。同日,会泽县畜牧兽医局接到举报后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李友清非法开垦草原30.5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15年3月30日,会泽县畜牧兽医局将此案移送至县公安局。2016年9月8日,会泽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李友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九、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曹三山等五人非法开垦草原案
曹三山、孟克吉雅、曹四子、曹姣、曹鑫于2016年5月15日在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白音温都尔嘎查实施非法开垦草原行为。2016年5月23日,乌拉特前旗草原监督管理大队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曹三山、孟克吉雅、曹四子、曹姣、曹鑫五人非法开垦草原96.36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16年6月2日,乌拉特前旗草原监督管理大队将此案移送至旗公安局。2016年11月17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曹三山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孟克吉雅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曹四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曹姣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曹鑫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十、黑龙江省龙江县李荣旭非法开垦草原案
李荣旭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在龙江县杏山镇六合村实施非法开垦草原行为。2015年3月16日,龙江县草原监理站接到举报后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李荣旭非法开垦草原29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2016年1月12日,龙江县草原监理站将此案移送至县公安局。2016年6月21日,龙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李荣旭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草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草原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草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始终保持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构建和强化共同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局面,为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业部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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